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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给水安装工程市场放开的通知(试行)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5-12 19:01:55

  近年来,荆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上升,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 号 )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现就城镇给水安装工程市场放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基本原则

  本通知所指的城镇给水安装工程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水,相关企业提供用户表前给水工程施工,给水工程范围仅限于用户表前管道及供水附属设施。

  城镇给水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应遵循“公平开放、守法有序”的基本原则,鼓励具备给水工程安装施工能力的企业依法取得相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后参与我公司给水工程安装和改造业务,促进市场竞争。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从事给水安装业务。

  二、施工及验收管理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给水排水管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68-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荆州水务集团阀门井及表井砌筑标准图集(2017)》、《荆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给水工程施工验收管理流程2021》、设计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工程施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保障工程安装质量,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工程施工过程中确需发生工程变更的,由施工单位或设计部门填写工程变更工作联系单,按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给水要求的,须按我公司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或多次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的,将纳入我公司企业失信记录。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办理备案和档案移交手续,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给水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工程预算、结算管理

  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 合理采用取费标准,合理套用定额标准;定期分析市场趋势,保证预算费用满足施工要求。

  用户供水接入工程竣工后,工程管理部根据竣工资料及施工单位和物资供应部门确认的材料对账单,施工单位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四、各方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应依法履行给水安装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责任。我公司对给水工程建设严格实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