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水务集团给水工程分市政给水工程(公司管网改造、新建工程)和建筑给水工程(立户、分户工程)。 工程验收分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一、参与验收单位/部门
参与验收单位/部门人员责任,详见附件一。
二、验收流程
(一)中间验收
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应至少提前 1 日通知工程部项目管理班长,申报验收项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工程部受理后按时派员验收。
注:管道沟槽开挖分部分项工程中间验收时,工程部项目管理人员若不能到达现场,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现场沟槽断面的丈量尺寸图片,经工程人员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竣工验收
1.工程项目完工,工程公司自检合格后,向工程部提交书面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竣工资料。
2.工程部对施工方的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进行竣工验收,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工程公司。
3.工程部根据上报的验收申请情况,通知参与验收单位/部门。
4.竣工验收当天,各部门到施工现场集合,由工程公司介绍工程有关情况后,各部门人员根据各自工作内容进行分头检查。
5.检查完成后,集中填写“竣工验收记录表”,各部门对所负责的范围签署意见;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工程公司现场办理工程项目移交手续,相关人员现场集中填写“给水工程项目移交单”。
6.验收合格项目,由工程部填写“工程质量合格证书”。
7.验收不合格项目,由工程部根据各部门意见集中反馈工程公司。
三、验收内容及标准
1.中间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沟槽开挖、沟槽回填、管材接口连接、内外防腐、管道铺设、管道附件、井室、支挡墩质量验收,管道压力试验、管道冲洗消毒(提供水检报告)等。
2.竣工验收:全面工程质量、竣工资料、竣工图、设计变更资料、管网及配套设施、水表数量及水量、项目移交等。
具体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
竣工验收记录表详见附件三。
该内容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开始具体实施,工程部负责相关内容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