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实验室人员的检测技能以及提高检测员对检测标准的认知,12月24日,水质检测中心开展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举办的专业培训,内容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最新修订进展。本次标准的精修主旨为“标准修订的传承与更新”,主要包含12个方面的内容:
1、延续了从源头到龙头的管理要求,对饮用水水源的要求更为严格。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对消毒剂及消毒副产物要求也更为严格;
2、延续了饮用水安全的基本认知。强调饮用水的三级指标:生物学指标、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水质感官指标需满足要求,保证用户用水安全;
3、延续了将指标分类的方式。保留了常规指标的提法,将非常规指标调整为扩展指标;
4、延续了全文强制的管理性要求。相较于美国等国对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的推荐性要求,我国对其进行了强制性要求;
5、统一了城乡供水的水质评价要求。对乡镇供水水质要求进一步提升;
6、保留了四项指标特殊情况下的过渡性要求。对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水源与净水技术限制时,菌落总数、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四项指标按表1注b执行;
7、进一步明确了不同消毒方式下消毒剂的检测要求。针对不同的消毒方式,所对应的检测项目也不尽相同;
8、进一步明确了不同消毒方式下DBPs的检测要求。规定采用不同消毒剂进行消毒时,其对应产生的副产物的检测限值;
9、进一步强化了对DBPs的控制要求。降低不同消毒方式消毒副产物的限值;
10、进一步规范了术语名称;
11、补充了部分指标的适用性要求。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12、正文指标变化情况。新增指标4项,删除指标13项,指标限值调整8项,指标分类调整11项。
水是生命之源。作为水质检测人员,在日常检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检测标准,秉承着“数据准确、结论公正”的理念,为城市居民用水保驾护航。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检测技能,争取成为一名优秀的检测员,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讯员:许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