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党建工作
关于开展 “上善若水映党徽”基层党小组 创建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荆州水务集团 | 发布时间:2016-04-07 20:00:16

荆水党发201610

 

 

 

关于开展 “上善若水映党徽”基层党小组

创建活动的通知

 

集团公司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各部门:

现将《荆州水务集团“上善若水映党徽”基层党小组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荆州水务集团“上善若水映党徽”基层党小组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荆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2016年4月6

 

荆州水务集团“上善若水映党徽”

基层党小组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党小组是基层党组织的“细胞”,是党支部战斗堡垒的基础,是党在群众工作中的“神经末梢”,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为目的,根据生产、经营、服务的实际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党小组,以党小组建设推动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以“上善若水映党徽”活动为载体,按照“功能好、营养足、活力强”的要求,深入实施基层党建“细胞工程”,不断激发党小组工作活力,充分发挥党小组的整体功能,使之成为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引领文明新风、维护基层稳定、密切党群关系的前沿阵地,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让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辐射得更全、更严、更细、更密,没有断层和死角。

三、主要内容

(一)科学设置组织。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要按照有利于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在基层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党内各项活动,有利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原则进行,要同生产、行政联系起来。要根据党员的行政组织、工作特点和人数来划分党小组,党小组的人数根据实际确定,一般在3-10人左右,积极探索创新设置形式,逐步推行与行政班组设置相结合,与班组建设同频共振,不断优化党小组设置。党员的行政组织、生产特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党小组设置。党支部成员应分别同普通党员编在一个党小组,党支部书记一般不要兼任党小组长,以便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密切同党员、群众的联系。

(二)优配党小组长。党小组长是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助手,是党的基层工作的骨干。其工作职责有:

1.坚持执行党小组的各项制度,定期召集并主持开好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学习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根据支部的决议和布置,针对党员的具体情况,给本小组的党员布置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并负责检查督促。

3.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帮助。

4.积极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做好事。

         5.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6.按时收缴党费。

党小组长应具备有较强的党性、熟悉党的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水平、是业务上的骨干、善于联系群众等素质,同时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原则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民主推选,不能由支部或支部成员随意安排指定。党小组长的任期同党支部委员会相同,在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同时,要改选党小组长。

(三)明确工作任务。党小组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形成由党支部抓党小组,党小组抓党员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党小组的主要任务有:

 1.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

 2.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分配每个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和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4.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5.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和鉴定,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

(四) 规范组织生活。健全党小组基本组织制度并按照要求落实。

 1.每月学习制度。党小组每月要组织一次政治或业务学习,要建立学习台帐,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

 2.党员汇报制度。每个党员必须定期向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般每月汇报一次,最长不得少于一个季度一次,预备党员每季度一次书面汇报),汇报必须要有记录或统计。

 3.党小组生活会制度。党小组一般每季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每一年进行一次党员评议。生活会、评议等均要有记录。

     4.联系群众制度。党小组要积极开展联系群众活动,教育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要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协助党支部做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收缴党费等工作。

(五)创新活动方式。党小组活动要坚持集中、规范与“小型、灵活、多样、实效”相结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优势,制定活动计划,经常组织活动。要创新党小组活动方式,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明确活动时间。每月第四周的星期四全天为“党员活动日”。各党小组原则上每季度要向党支部报送活动计划,党支部可安排人员对重大活动进行现场指导。

2.明确活动形式。由各党小组具体组织,一是可开展集中学习或会议,如组织生活会、先进典型宣讲、学习会等,具体学习内容由党小组安排;二是可组织集中志愿服务活动,如集中义务劳动、集中义务供水维修、义务植树等;三是可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换位体验等;四是可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五是开展“微实事”活动,组织党员带领群众办理和解决一些群众身边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细小实事,集团党委将根据情况予以活动经费支持。“党员活动日”活动方式要充分体现政治性、创新性、互动性等特点,不能简单地以“学习日”、“工作例会日”、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代替党日活动。

3.明确活动要求。集团党委将统一配备集中活动台账等资料,要求各党小组如实详细记录,并做好党员签到记录,每次党小组活动党员参与率要求60%以上。台账资料将作为党小组考核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

4.每名党委委员年度内必须到所联系党支部的每个党小组参加一次以上会议或活动;每个支部必须打造一个以上示范党小组;每个党小组必须组织党员至少申报并办理一个以上“微实事”项目;每名党员年度内必须参加党小组活动5次以上,联系2名以上群众。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加强党小组建设,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加强党小组建设作为今年党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做到党小组设置健全,活动正常,管理有序,作用明显。集团公司党委建立督查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联系点督查点评,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宣传典型,营造氛围。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及时宣传活动的新进展、新成效和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集团公司党委将在“七一”活动期间,开展“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小组长”、“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并积极向上级推荐表彰,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小组活动的积极性。

(三)完善评议,注重激励。集团公司党委制定评议标准,实行年初承诺、季度点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年终,党支部在季度点评、半年初评的基础上,对照年初承诺,对党小组和组长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评议结果被确定为“优秀”的方能申报集团公司以上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评议结果较差的将列为后进党小组和重点帮扶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