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摘要)
(一)服务程序和时限
1 、业务接待:办理客户给水申请,符合给水规定,各项手续齐全应立即登记,客户预交设计费用后,当日内下达涉及计划。及时通 知用户办理相关手续。
2、勘测设计:设计部门接到报装中心的设计通知后, 3 日内现场勘察,中小型给水涉及 10 日内完成设计出图,大型给水工程 30 日 内完成设计出图。将设计方案上报总公司审查审定。
3、工程安装:客户服务中心受理完用户的所有手续后,下达施工计划,施工部门 3 日内安排施工。施工完毕,由质检部门验收,并 办理立户等相关手续。
4、管线维修:发现或接到报漏信息后, 1 小时内抢修人员赶往现场止水。一般情况下, DN 100mm 以下管道抢修在 24 小时内完成 ; DN 100mm 以上, DN 800 m m 以下管道抢修在 36 小时内完成; DN 800mm 以上管道抢修在 48 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5、抄表收费:按规定时间抄表到位,用户接水费通知单 4 日后到所辖片区的营业所缴纳水费,当月水费当月结清。逾期不缴依据《 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应缴水费额每日加收 5% 的滞纳金。用户对用水计量和收费咨询,一般情况下, 4 小时内给 予答复,特殊情况,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
6、水表检定:按照规定对水表进行检定,检定水表前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用户。拆换表时,必须用户到场核定水表指示度数并签名。
7、水质检测:发现水质问题, 1 日内采样化验, 1 周内给用户作出明确答复。
8、洪水调度:计划停水(不含因停电和自然灾害造成的停水),提前 24 小时在媒体公开播发停水通知,突发性停水在停水的同时向 单位用户、社区居委会电话通知或在住宅区内张贴停水通知。接到用户反应水压不足,不明原因停水等事项咨询,一般在 4 小时内给予 答复。(特殊情况除外)
(二)投诉与监察
如果您对我们的承诺内同履行情况不满意,对我公司员工服务质量不满意,可到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投诉,电话号码: 8510000 。
如果您认为我公司员工有违反行业纪律行为,可到我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进行举报,电话号码: 8503677 。
您的投诉将在 3 日内得到答复 ,10 日内处理完毕(节假日顺延)。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我们将向您作出解 释。
如果您对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的答复不满意,可到荆州市建设委员会监察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 8214545 。
欢迎对我公司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